教工党支部党内表决制度是党内决定重要问题所必须遵循的规则,表决应用于各项党内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决策议事时。
1.基本原则。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
3.党支部在决定重要问题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把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支委会内部不论是书记还是委员,他们的权利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