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
位置: 首页 > 双创成果 > 制度汇编 > 正文

教工党支部党小组管理与专业教研室党政联系议事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1-01   点击数: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党支部联系群众的功能,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党政联系民主议事会议安排

1.党支部、党小组民主议事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除特殊情况外,党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2.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议题的确定

1.联系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专业建设等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充分沟通,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3.讨论党建引领各党小组对应专业的相关党建工作、专业建设、课程思政等工作,包括党小组组织管理、议事计划和内容、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有计划安排和反馈结果。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19号  版权所有:陕西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