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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党支部党员发展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1-01   点击数:

一、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2.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3.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4.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党员发展过程督导检查机制

1.检查基层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两周内党支部是否委派专人与其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2)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是否经过团组织的推优。

(3)党支部是否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能及时做好考察记录。

(4)要求入党的同志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列为发展对象。

(5)是否经过支委会(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做好支部会议记录。

(6)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否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是否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指导。

(7)党支部是否对发展对象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否有结论性意见。

(8)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9)党支部是否每半年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

(10)党支部是否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党支部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11)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12)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

(13)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委(或经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审批后,有否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14)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2.检查个人档案材料的有关内容

(1)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本人档案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个人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次)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

(2)申请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时是否年满18周岁。

(3)培养教育期间有无确定1-2名中共正式党员作为联系培养人,培养人是否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

(4)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证书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5)入党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6)《入党志愿书》中是否均有签名或盖章。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是否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8)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9)入党材料如有涂改,是否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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