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未来技术学院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为加强和完善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学院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1.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本学院执行本级党政共同负责的集体领导体制。学院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负责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与行政共同决定本学院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本学院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学院事业发展。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二级学院的党总支正副书记、正副院长组成。本学院的行政秘书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同时可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确定。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
3.学院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需以党政联席会议为基本管理决策形式,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凡涉及全体教师利益和涉及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重大问题须由学院领导和包括各科级干部在内的人员集体参与讨论与决策。
4.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学习传达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学校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研究决定本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改革措施和教学和科研管理制度。
(3)研究决定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与管理、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举措。
(4)研究决定本学院教职工和学生教育管理、师德建设、教风学风、安全稳定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5)研究决定内部人才引进计划,教职工聘用、管理、培养、考核、晋职晋级、评奖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本学院学术组织的组建、换届等重要事项。
(6)研究决定本学院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研究决定本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绩效工资、奖金发放、办学资源、设备设施等分配事项。
(8)涉及本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5.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学院党政领导共同商定。 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和院长共同召集,涉及到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议题,会议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由院长主持会议。
6.对分歧较大的议题,不得上会讨论表决,要进一步调研,待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后再上会讨论。
7.凡学院的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需提前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再在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
8.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并由专人做会议记录。
9.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应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10.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可向校党委反映情况或请示,但在党政联席会议未作出新的决定或决议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消极应付。
11.本细则由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023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