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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关于加强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3-05-30   点击数: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

关于加强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学生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党员顶岗实习必须向院党总支报告其实习单位(含联系方式)。

二、学生党员顶岗实习期间原则上不转党的组织关系,持学院党总支开具的《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学生党员顶岗实习期间教育管理委托函》,发放《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活动情况记录卡》,参加顶岗实习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党费仍在学院党总支交缴。

三、学生党员顶岗实习期间要定期与原党总支联系报告个人的有关情况,递交思想汇报,每三个月至少一篇,遇有重要情况,须及时报告。

四、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返校时应带顶岗实习单位开具的《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学生党员毕业实习期间鉴定表》。

五、如实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与实习单位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与居住地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或与我院党总支联系,由党总支出面协调解决。党员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本办法若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不一致时,执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

七、本办法自 2023 6 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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