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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关于落实和加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23-03-30   点击数: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关于落实和加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根据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落实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贾 贺国旗

副组长:张耀民 刘佳婧

成 员:宋 黄镜源 谢晓锋 霍 刚 魏文婧 朱旭英 南冕 郭嫽 王一崝 梁妮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省学校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3.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4.加强线上线下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学院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院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教师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其职责是: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教职员工的作用。

学生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其职责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抓好落实。相关人员要按照校党委印发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3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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